今天,我走在大街上,又看到了交警同志們冒著嚴寒執(zhí)勤。
我駐足觀看了許久,我想知道,這次執(zhí)勤是要查處哪一類的違規(guī)違法行為?
不一會兒,遠處緩緩地行駛過來了一部摩托車,交警示意其停車,停車后,交警拿出了吹氣棒(酒精測試儀)讓車主吹氣。
噢,原來今天查處的違規(guī)違法行為主要還是酒駕,酒駕,對于自己行車,對于他人行車,還有行走的路人,都是一項危害很大的駕駛行為。
我的內(nèi)心里,對于交警同志查處酒駕,糾正酒駕,堅決把酒駕扼殺在萌芽狀態(tài)之中的負責任行為表示了深深的贊同。
酒駕,是沉甸甸的兩個字,在我國,每年不知道有多少起的交通事故源于酒駕,事故中對于人員造成的傷害,對財產(chǎn)造成的損失都是無法估量。
酒駕的行為,我國在1988年3月9日出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,就已經(jīng)開始規(guī)定了飲酒、醉酒的人不準駕駛機動車,并對飲酒、醉酒者給予罰款的規(guī)定。
2004年5月1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》施行后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被廢止。
新的酒駕違法法律法規(guī)是從2004年5月1號開始實施的,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會被判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而在2009年開始實行嚴厲的酒駕路檢。
在2011年5月1日后,又增加了二次酒駕的處罰的力度,二次酒駕的,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處10日以下拘留。
酒駕的法規(guī)一次比一次完善,一次比一次嚴厲,其目的就是要杜絕酒駕,給大家營造一個安全的出行環(huán)境。
我看著自己手機,正不斷地給自己普及著酒駕的法律法規(guī),這時候我又遠遠地看到一部摩托車緩緩地迎著這邊駛來。
我看到了,交警同志也看到了,這時候摩托車駕駛員也看到了交警同志。
感覺摩托車駕駛員開著的摩托車猶猶豫豫地,想停卻又在走著,想掉頭可是路的寬度又不夠。
我感覺到了,交警同志似乎也是察覺到了,警察同志執(zhí)勤任務多年,對于車主一言一行早就揣摩得透徹,早已練就了一雙火眼睛睛。
我知道,這位摩托車駕駛員有問題,必須要接受檢查。
而交警同志很遠就開始示意駕駛員停車,接受酒精測試。
摩托車駕駛員很不情愿地把車停下,接受了酒精測試,果不其然,駕駛員不但是酒駕還屬于醉駕。
交警同志讓他出示駕駛證,行駛證,然后告知對駕駛員的處罰規(guī)定,拘留是必不可少的,但是車子會暫扣。
因為交警同志是不會允許一個喝醉酒了的人,開著他的機動車在馬路上亂行亂串的。
看到這里,這時候我欣慰的是,馬路上又少了一位馬路殺手。
路上,開車的司機不斷地迎來,交警同志地檢查也還在繼續(xù)著。
我今天非常地開心,出行的路上,有我們的交警同志們幫我們不斷地杜絕道路上的違規(guī)違法行為,為我們的出行保駕護航。
標題:查處酒駕,只為大家的出行保駕護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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